夏桑菊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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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系统用药
夏桑菊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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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夏桑菊颗粒
汉语拼音:Xiasangju Keli
成份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职能主治
清肝明目 ,疏风散热 ,除湿痹 ,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 ,目赤头痛 ,头晕耳鸣 ,咽喉肿痛 ,疔疮肿毒等症 ,并可作清冷饮料。
规格
每袋装10克
用法用量
口服 ,一次10~20克 ,一日3次。
不良反映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当苦衷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品。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养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合用 ,其阐发为恶寒沉 ,发热轻 ,无汗 ,头痛 ,鼻塞 ,流清涕 ,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沉者应在医师领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 ,或症状加沉 ,或出现新的严沉症状如胸闷、心悸蹬爪当即停药 ,并去医院就诊。
6.赤子、大哥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领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 ,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产生扭转时不容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处所。
12.如在使用其他药品 ,使用本品前请征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 ,详情请征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内包材为药品包装用复合膜BOPP/镀铝CPP ,10克×20袋/包。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尺度
《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核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379
说明书订正日期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名 称:广西维威造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宁市防城港路10号
出产企业
企业名称:广西维威造药有限公司
出产地址:南宁市防城港路10号
邮政编码:530031
电话号码:0771-4818318(销售)
0771-4885986(质量)
如有问题可与出产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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